关于聘任盛雪滢等教师为讲师职务的通知
日期:2013-03-05 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7317
关于聘任盛雪滢等教师为讲师职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校职评字[2012]1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科评审小组评议、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聘任盛雪滢等9人为讲师,任职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 专业课讲师(排名不分先后)
外语学院:盛雪滢
艺术设计学院:张 翠、万 煦、游洪琼、乾 梅、贾 佳、
李静姝、陈 艳
二、 思想政治课讲师(排名不分先后)
姚 金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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