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2012—2013学年度)
校内各单位:
根据《汉口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汉口学院行字[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标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的依据
本学年考核,以《汉口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汉口学院行
字[2013]3号)、各单位按照学校本学年工作要点下达的目标任务对本学年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努力的程度和指标增长的幅度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一) 教学单位考核的内容
教学单位考核的内容分为: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科研工作、教学效果、学生工作、党务工作、宣传工作、团委(学生会)工作、招生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工作创新。
(二)机关和直属单位考核的内容
机关和直属单位考核的内容分为: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共
性目标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工作创新。
(三)工作创新单项由各单位根据附件2的要求自主申报。
三、考核的程序与时间
本学年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程序与时间如下:
(一)单位自评(6月20日前完成)
学校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总结,完成《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786727973@qq.com。自评报告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并在校园网上公开展示。做好《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以备学校考核小组进一步深入考察和核实。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自评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二)考核小组考核(6月25日前完成)
1.各牵头部门对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各牵头部门分别由教务处、人力资源部、科研处、教学督导中心、学工部、党务工作部、宣传部、团委、招办、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成立单项考核小组,对教学单位的学年工作进行考核,按绩效成绩排序。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与各单位沟通,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公示后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2. 机关、直属单位考核
学校成立机关和直属单位考核小组,分别对机关和直属单位
的学年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分别评出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的名次,然后依据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的权重评出综合名次,公示后报人力资源部。
(三) 人力资源部将各考核小组的成绩进行加权汇总,初步提出各单位的综合和单项考核等级。
(四) 7月2日学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将结果报校董事会审批后公布。
(五)依据考核结果,按文件规定予以奖惩。
四、考核的要求
(一)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积极认真地完成本单位的考核领导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校领导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成员由各考核小组牵头单位确定人员组成。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各考核小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考核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对单位的评价,考核中一定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校和被考核单位负责。
(三)全体教职工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本单位的目标考核工作,确保此次目标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自评报告模板
2、突出贡献单项奖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附件下载:/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