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董事会会议纪要([20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教学单位及部分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换届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职数
各院(部)和教务处、科研处、财务资产管理处、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岗位。参加竞聘各单位领导职数一般按现有的职数不变。
二、任职的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思想表现
拥护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职称及学历
正院长(课部主任)和教务处、科研处、财务资产管理处、人力资源部正处(部)长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50岁以上者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音乐、艺术、传媒学院正院长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正副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50岁以上者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
院长(课部主任)年龄不超过68岁,副院长年龄不超过65岁。
教务处、科研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学院书记正处职年龄不超过65岁,副处长、副书记年龄不超过63岁。
三、 换届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参加竞聘的人员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主页下载并申报填写《2015年教学单位及部分机关领导班子换届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至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12室)或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786727973@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8日下午5时。
(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召开相关单位竞聘会。院(部)由全体教职工参加;机关四个部处由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和四个单位的职工参加。会上由申报人员做个人述职,主要讲述担任该职务后的构想,时间为10分钟。参加相关会议的全体教职工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2)。会议由相关校领导主持,人力资源部、组织部负责具体事宜。5月22日前完成。
(四)校领导对竞聘人选进行研究,报董事会审批后,5月底分别由校行政和党委发文。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董事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准备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和关心换届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特别是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职工主动申报。在新班子未上任之前,老班子要坚守岗位、站好最后一班岗,确保本次换届和干部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文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5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2015年教学单位及部分机关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测评表.doc附件下载:/2015年教学单位及部分机关领导班子换届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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