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获得单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日期:2017-10-25  作者:人力资源部  浏览量:40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我校20162017学年度单位目标考核的通知》

(汉口学院行字[2015]102号)文件精神,经各考核小组初

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我校20162017学年度获得单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现公布如下:

一、综合考核

 

红旗单位: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传媒学院、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先进单位:      机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思政课部、校团委、学工部、组织部、图书馆

 

二、单项考核

 

教学、科研单位

教学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文法学院 、

传媒学院

教师队伍建设:  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科研工作:      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课部

    教学效果:      体育课部、音乐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及安全工作: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党务工作:      思政课部、文法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宣传工作:      传媒学院、文法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团委(学生会)工作: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传媒学院

文法学院

招生工作:      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

就业工作:      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工作创新:      传媒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文法学院

档案工作:      思政课部、外国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机关、直属单位

工作作风: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文科科研处  

工作效率: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

工作创新: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校团委

党务和思政工作: 组织部、教务处、学校办公室

档案工作:       档案馆、组织部、学校办公室

个性目标:       教务处、学校办公室、校团委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带头作用,做出更大的成绩。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员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动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汉口学院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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