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7—2018学年度单位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30  作者:人力资源部  浏览量:608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72018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汉口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修改意见》(汉口学院行字[2015]102号)文件精神执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单位对考核细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就本学年单位目标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评于615日前完成,并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1174399980@qq.com

二、考核小组考核于623日前完成。

三、董事会和校领导对各单位的考核630日前完成。

四、招生工作、就业工作、学生工作考核时间延长至9月份新生报道。

五、人力资源部将各考核小组的成绩进行加权汇总,初步提出获综合和单项奖励的单位,9月上旬学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将结果报校董事会审批后公布。

 

 

 

 

 附件:《汉口学院2017-2018学年度目标管理修改意见》

1、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2、教师队伍建设考核细则

  3、教师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4、 教学效果考核细则

5、 学生工作考核细则

 6、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7、 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细则

  8、 团委工作考核细则

  9、 招生工作考核细则

  10、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

  11、档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汉口学院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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