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度单位目标考核红旗单位、先进单位的决定
日期:2019-09-27  作者:人力资源部  浏览量:777

校内各单位:

根据汉口学院行字[2019]49号《汉口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方案(2018-2019学年度)》文件精神,经各考核小组初评、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研究决定对20182019学年度考核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现公布如下:

一、综合考核

红旗单位:  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团委

党委组织(统战)部、招生工作处

先进单位: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创业就业指导处、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图书馆

 

二、 单项考核

(一)教学单位

教学工作: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教师队伍建设:外国语学院、金融学院、传媒学院

科研工作: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管理学院

教学效果:体育课部、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学生及安全工作: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文法学院

党务工作: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宣传工作: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团委(学生会)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文法学院、

管理学院

招生工作: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就业工作:智能制造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

档案工作:传媒学院、管理学院

工作创新:创新与素质拓展学院、思政课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机关直属单位

个性目标:党委组织(统战)部、学校办公室、学工部

工作作风:党委组织(统战)部、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工作效率:党委组织(统战)部、学校办公室、学工部

工作创新:党委组织(统战)部、团委、学校办公室

党务和思政工作:党委组织(统战)部、纪委监察处、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宣传工作:党委宣传部、团委、教务处

档案工作:档案馆、党委组织(统战)部、团委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带头作用,做出更大的成绩。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员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动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汉口学院

2019927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