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汉口学院行字[2019]49号《汉口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方案(2018-2019学年度)》文件精神,经各考核小组初评、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研究决定对2018—2019学年度考核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现公布如下:
一、综合考核
红旗单位: 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团委
党委组织(统战)部、招生工作处
先进单位: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创业就业指导处、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图书馆
二、 单项考核
(一)教学单位
教学工作: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教师队伍建设:外国语学院、金融学院、传媒学院
科研工作: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管理学院
教学效果:体育课部、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学生及安全工作: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文法学院
党务工作: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宣传工作: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团委(学生会)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文法学院、
管理学院
招生工作: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就业工作:智能制造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
档案工作:传媒学院、管理学院
工作创新:创新与素质拓展学院、思政课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机关直属单位
个性目标:党委组织(统战)部、学校办公室、学工部
工作作风:党委组织(统战)部、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工作效率:党委组织(统战)部、学校办公室、学工部
工作创新:党委组织(统战)部、团委、学校办公室
党务和思政工作:党委组织(统战)部、纪委监察处、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宣传工作:党委宣传部、团委、教务处
档案工作:档案馆、党委组织(统战)部、团委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带头作用,做出更大的成绩。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员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动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汉口学院
2019年9月27日